越南网络新法生效 网民微博不得转发新闻
2015-09-30 来自: 陕西印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2533
一项争议性的网络新法规9月1日在越南正式生效。根据这条被称作“72号令”的新法,博客、社交网站不能用来分享新闻性文章,只能用来分享个人信息。法律还规定,外国供应商应将服务器放置在越南境内。
据报道,“72号令”规定:网络用户的个人社交网站页面以及博客页面只能包含“个人信息”,不得引用、张贴或转发“公共信息”。其中,“公共信息”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报刊、新闻通讯社以及其他国有网络媒体机构发布的消息。“72号令”7月15日经越南总理阮晋勇批准,该法令还禁止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发布***涉及“反越、破坏公共安全、社会秩序及***统一”的信息。越南信息和通信部副部长南胜表示,新法令旨在“帮助网络用户在网上看到准确、不含杂质的信息”。
互联网公司、人权组织以及美国政府都曾对此项法规提出批评。上个月,美国驻越南大在一份声明中说,法令限制个人在网络空间可以分享的信息类型,然而“人的基本自由在网络外和网络内应同样适用”。代表谷歌、Facebook等公司的工业组织“亚洲互联网联盟”称,越南的举措会压制创新、阻碍外国公司在越南发展。
据悉,今年以来越南已有数十名网络活跃人士被判从事反对政府活动。越南互联网用户超过3000万。